開普工程技術有限公司承接化工石化醫藥“新|擴|改”項目的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詳細設計)。 化工石化醫藥“新|擴|改”具體是指化工行業、石化行業或醫藥行業的新建、擴建、改建產品生產或儲存的建設項目。 新建項目:凡過去未有過的,完全是新建造的,屬于新建項目。有的建設項目原有的規模很小,經重新進行總體設計,擴大建設規模后,其新增加的固定資產價值超過原有固定資產價值的三倍以上,也屬于新建項目。新建是固定資產再生產的重要形式,開發新資源,改變生產力布局,增加城市基礎設施、文教衛生設施、公共福利設施及居民住宅等,主要通過新建形式來實現的。 注:新建項目不等同于新建企業。 改建項目:為了提高生產效益,改進產品質量或產品方向,對原有設備、工藝流程進行技術改造的項目,或為提高綜合生產能力增加一些附屬和輔助車間或非生產性工程。 擴建項目:即現有企業為擴大原有產品的生產能力或效益,以及為增加新的品種生產能力而增建的主要生產車間或工程項目;事業單位或行政單位增建業務用房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項目為新建項目: 1、新設立的企業建設產品生產、儲存裝置(設施), 或者現有企業建設與現有生產、儲存活動不同產品的生產、儲存裝置(設施); 2、新設立的企業建設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生產裝置(設施),或者現有企業建設與現有生產活動不同的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生產裝置(設施)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項目為改建項目: 1)企業對在役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設施),在原址 更新技術、工藝、主要裝置(設施)、危險化學品種類的; 2)企業對在役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生產裝置(設 施),在原址更新技術、工藝、主要裝置(設施)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項目為擴建項目: 1)企業建設與現有技術、工藝、主要裝置(設施)、危險化 學品品種相同,但生產、儲存裝置(設施)相對獨立的; 2)企業建設與現有技術、工藝、主要裝置(設施)相同,但生產裝置(設施)相對獨立的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 |